您可以利用下列 3 种方式,将 CSS 指定的格调加诸于网页上:
1. 在 HTML 档案里加一个超连结,连到外在的 CSS 文档
这个方法最方便管理整个网站的网页风貌。它让网页的文字内容与版面设计分开。您只要在一个 CSS 档内(副档名为 .CSS)定义好网页的外观风格,所有参考连结到此 CSS 档的网页,便会依照指示,反应出定义好的风格。
它的写法是: < HTML>
< HEAD>
< TITLE>本页标题< /TITLE>
< LINK REL="stylesheet" HREF="http://www.webjx.com/css.css" TYPE="text/css">
< /HEAD>
此种方法 Navigator4 支援得仍十分 Buggy,请小心使用。
2. 在 HTML 档案的 < HEAD>.......< /HEAD> 标签间,加一段 CSS 的叙述文
这个方法适用于指定某个网页,除了展现外在的 CSS 档定义好的网页风格外,同时还要展现本身 HTML 档内加注的 CSS 。
如果内在加注的 CSS 叙述与外在连结的 CSS 叙述相冲突的话,网页的展现将以内在加注的 CSS 叙述为主。
它的写法是: < HTML>
< HEAD>
< TITLE>本页标题< /TITLE>
< STYLE TYPE="text/css">
< !--
BODY {font: 12pt}
H1 {font: 16pt}
P {font-weight: bold;
color: green}
-->
< /STYLE>
< /HEAD>
< BODY>
开始本页内容…
< /BODY>
< /HTML>
特别值得注意的是,为了防止不支援 CSS 的浏览器误将 标签间的 CSS 风格叙述当成普通字串,而展现于网页上,您最好将 CSS 的叙述文字插入 标签之间。
3. 在 HTML 档的字里行间中,随时有需要,随时加一小段 CSS 的叙述指定
这个方法适用于指定网页内的某一小段文字的呈现风格。
导览器除了会展现出外在的 CSS 档与此 HTML 档 内定义的 CSS 风格(如果有的话),同时还会展现字里行间的 CSS 风格。
如果字里行间的 CSS 叙述与 内在定义的 CSS 或外在连结的 CSS 叙述相冲突的话,导览器的展现将以字里行间的 CSS 叙述为主。
它的写法是: < HTML>
< HEAD>
< TITLE>本页标题< /TITLE>
< /HEAD>
< BODY>
< P STYLE="color: red">
开始本页内容…
< /P>
< /BODY>
< /HTML>
上述的 3 种 CSS,可以同时并用,也可以择您所好,单一或成双地使用。如果各 CSS 间的叙述相冲突,则内在定义的 CSS 会盖过外在连结的 CSS ,字里行间的 CSS 会盖过 内在定义的 CSS 。